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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年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17-05-26

唐山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年行动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直各院校党委(支部):

现将《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年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对照具体任务和工作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年行动的实施方案》

唐山市教育局

2017年5月15日

 

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年行动的

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年行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唐组字〔2017〕23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好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年活动,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结合市直教育系统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唐山重要指示为指导,认真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市委“重基础、全覆盖、标准化、求实效”的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发展大局,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实践创新,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市直教育系统基层党建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重点任务

1、制定党建工作标准。一是按照市委组织部统一部署,市教育局围绕“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阵地、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基本保障”六个方面,于5月15日前制定市直教育系统中小学校和高等学校党建工作标准,确保党建工作定有标尺、干有方向、评有依据。二是为更好地推进党建工作,依据2017年度《市教育局工作要点》,6月底前市教育局起草并印发《市直院校党建目标考核办法》,作为考评市直院校年度党建工作的有效依据。

2、查找存在问题明确改进措施。查找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补齐工作短板,是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全面提升的有效手段。市直各院校党委(支部)要对照中组部、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基本标准》,查找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突出、党务工作力量薄弱、主体作用发挥不到位、组织生活不规范、党建工作存在“两张皮”等方面问题,制定问题清单,明确改进措施,做到精准补短板、整体上推进。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台账于6月底前报市教育局,改进措施落实情况将作为年底市直院校党建考评的重要依据。

3、培树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典型。坚持标准,突出实效,以典型示范引领带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先进、见行动,用先进典型推进基层党建晋档升级。培树一批学校党建示范点、优秀基层党务干部和优秀共产党员,总结推广一批党建工作先进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推介,推动市直教育系统党建工作整体水平迈上新台阶。

4、认真落实党内各项制度。一是严格规范“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等党内生活制度,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围绕议政议事、推进工作、学习教育、为民服务等,确定“三会一课”的主题和具体方式。市教育局将通过调阅民主生活会议记录、《党支部工作手册》、听取相关情况报告等多种形式,对市直各院校党内生活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规范开展组织生活、规范使用《党支部工作手册》。二是进行定期督导检查。市教育局定期对各院校执行党内各项制度规定情况进行检查,将防止党员失联、违纪违法通报处理、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基本制度落实情况作为督导检查重点。

5、推进主题党日和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一是推进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将每月的第一个周五定为党支部“主题党日”,创建主题党日清单,抓实重温入党誓词、开展理论学习、集中缴纳党费、开展民主议事、实施党务公开等五项“规定动作”,以党支部为单位,结合实际创新“自选动作”。二是按照唐山市委《关于全市共产党员广泛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关于印发<关于开展“都来学雷锋 城市更文明”共产党员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进每个星期六的“共产党员志愿服务日”活动。特别是结合市直教育系统实际,积极为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更好地发挥作用打造载体和平台,展现市直教育系统广大党员服务群众的良好风貌,以实际行动推动文明城市创建,于4月中旬至7月上旬,市直教育系统各院校与高新区、路北区乔屯办事处所辖23个居民社区结对开展帮扶,集中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

6、加强基层党建机制建设。一是采取集中培训和以会代训的形式,加大对组工干部和基层组织书记的培训,年内至少组织一次组工干部和基层组织书记培训,通过培训提高组工干部和基层组织书记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进一步严格工作标准,提高组织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二是在市直教育系统组织实施“双培养工程”。“双培养”即: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骨干教师,让党员成为深化教育改革、推动教育发展的“四梁八柱”。三是进一步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年度述职评议制度。四是推进市直院校基层党组织活动室建设,坚持建好用好管好基层党组织活动室,推进活动室规范化建设,做到面积达到规定标准,硬件配置齐全、活动室功能完备,标牌设置统一、管理制度健全完善。

三、组织推进

市直各院校党委(支部)要高度重视,把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行动作为今年基层党建工作的头等大事,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有机衔接,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务求取得扎实成效。

1、制定实施办法。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年行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市教育局《实施方案》要求,市直各院校要抓紧研究制定本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年行动实施办法,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完善方法步骤,确保有序推进,并于5月底前将本单位《实施办法》报市教育局(电子材料传至jydwzzb@163.com )。

2、强化指导推进。为认真开展好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年行动,市教育局将采取会议推进、督促指导和定期检查的形式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市直各院校党委(支部)要紧紧围绕市委《指导意见》和市教育局《实施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在推进党建工作中大胆创新,勇于探索,及时总结,形成党建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

3、加大考评力度。2017年,市委将提升年行动的各项任务特别是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情况,作为全市基层党建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分领域建立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考核评价机制。按照市委要求,市教育局将提升年行动各项任务落实情况和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情况作为年终市直院校党组织书记述职的重要考评内容,同时每半年对市直院校进行一次考核验收。考核验收合格的,纳入已达标基层党组织台账管理,继续巩固提高;考核验收不达标的,列出问题清单,督促整改、尽快达标;问题严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