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1日,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选树师德标兵的通知》(冀教师〔2024〕4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充分展现新幼专在学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广大教师坚持“五讲”要求,着力打造“我是幼专师生、要为幼专争光”的育人环境,树立鲜明正确的师德师风建设导向,培育具有新幼专新风尚的师德风先进典型,组织人事处组织开展了河北省师德标兵推荐人选民主测评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参评人员先在本部门内报名,各部门同意并推荐,组织人事处审核并组织民主测评。评选工作由组织人事处处长胡海东主持,李光生副书记和张永红副书记参加并讲话,各系部评委31人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