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冀职改办字[2015]270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唐职改办字【2016】6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聘用的原则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岗位数额,按照重能力、重业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
二、聘用基本条件
(一)通过国家和省规定程序评审或考试取得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执业资格;
(二)拥护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度和聘期考核结果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聘用任务
(一)对已经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进行岗位聘用。
(二)对符合相应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等级晋升。
四、聘用程序
(一)公布岗位。公布聘用岗位、岗位职责和岗位聘用条件。
(二)个人申请。应聘者参照聘用条件,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向考核工作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
(三)资格审查。考核工作组对申报人员的资格、业务水平、工作能力等情况进行审核。
(四)确定拟聘人选。如果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人数少于岗位数额,由聘用工作办公室直接确定拟聘人选。如果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人数多于岗位数额,组织竞聘,确定拟聘人选。
(五)公示。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聘人选进行审核确认,公示7天。
(六)党委研究决定。经过公示后的拟聘用方案,报党委审批。
(七)签约聘用。
五、聘用工作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班子成员全体参加的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理岗位聘任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工作组,由组织人事处负责人牵头,吸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部分教职工代表参加,(由组织人事处、办公室、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等职能部门组成。)考核工作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负责接待群众的来访和组织岗位聘任的具体工作。
成立纪检监察领导小组,由主管纪检的副校长担任组长,纪检监察处对岗位聘用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保证聘用工作的公正与公平。
考核测评中,领导小组及考核小组赋分时,竞聘涉及本人及直系亲属时,实行回避。
六、对几个具体问题的说明
(一)岗位聘用工作的有关规定
1、岗位设置
(1)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分别是: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比例为5:5。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我校专业技术岗位共设置204个,其中正高级岗位13个:三级岗位5个、四级岗位8个;副高级岗位62个:五级岗位12个、六级岗位25个、七级岗位25个;中级岗位90个:八级岗位27个、九级岗位36个、十级岗位27个;初级岗位39个:十一级岗位20个、十二级岗位19个。
(2)严格依据岗位数量进行聘用。
2、岗位聘用
(1)学校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制定相应岗位职责和岗位聘用条件(见附件)。
(2)根据各岗位聘用条件进行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聘用工作(每参加专业技术工作1年赋0.5分)。一般按照直接聘用条件、优先聘用条件、竞聘条件等顺序进行。同一等级竞聘时,业绩突出者优先聘用。
(3)当符合聘用条件的人选小于岗位设置数时,不再进行竞聘,由聘用工作办公室直接确定拟聘人选。当符合聘任条件的人数大于岗位设置数时,先以获得任职资格年限排序,若同一年限人员出现竞争时,进行资历和业绩考核,按考核成绩高低聘用;若仍出现并列,组织竞聘上岗。竞聘上岗的程序为:公开述职、民主测评、领导及考核小组考核、拟定人选。
(4)岗位聘用要逐级晋升,不得越等级聘用。竞聘专业技术三级及以下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除符合聘用的基本条件外,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满3年的,在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额内,可申请竞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级别的最低等级岗位;
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3年以上,任现职后在本等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期满,并且具备晋升上一等级岗位竞聘条件的,在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额内,可申请竞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级别的上一等级岗位,不得越等级聘用;
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因受岗位设置数额限制,聘用在下一级别专业技术职务等级的,当聘用期满且其高一级别最低等级岗位出现空缺,可申请竞聘高一级别的最低等级岗位。
(5)破格聘用专业技术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除符合聘用的基本条件外,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任现职后在本等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满1年以上,并且具备本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破格条件的,在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额内,可破格聘用相应职务层次的上一等级岗位。
(6)专业技术人员对自己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出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晋升层级或等级的资格。
3、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可以解除岗位聘用合同:
(1)受聘人员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2)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3)在聘期内未经聘用单位同意,擅自脱离现专业技术岗位,造成严重后果的;
(4)违反工作纪律或单位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
(5)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等原因,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4、受聘人员在聘期内被决定劳动教养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岗位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5、在聘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员可以解除岗位聘用合同:
(1)聘用单位不履行合同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依法服兵役、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3)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经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批准调出、流动的;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6、受聘人员在聘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不得解除岗位聘用合同:
(1)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7、在上述情形之外,学校和受聘人员中一方要求解除岗位聘用合同的,必须在3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解除。
8、聘用后的工资兑现
专业技术人员从聘用方案批准之下月起,按聘用后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对应的工资标准执行。
(二)关于聘用条件的有关规定
1、各类岗位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限,均计算到聘用年度的12月31日。
2、申报的材料截止时间至聘用年度的12月31日。除破格晋升者以外,晋升层级的人员,申报材料可以是任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层级以来的;晋升等级的人员,申报材料必须是任现专业技术职务等级以来的。
3、聘用条件中的奖励、称号及成果等,均为各级党委、政府及党委、政府的相关部门、各级政府所属的社会组织和团体或学校组织评选、授予的,与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相关的。非政府指定或授权的社会组织和团体(如各种协会、学会、联合会、行业组织、竞赛组委会、基金会等)单独授予的不予承认。
4、科研项目必须是已结题的。主持是指第一主持人。科研项目的申请书或项目合同书、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必须体现出我单位的属名。调入人员(包括引进人才)来校之前及我校教职工进修期间的项目和成果,属名单位必须与原工作或学习单位相符。
5、项目研究成果被采纳是指项目研究成果为市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鉴定或验收,有正式的成果登记号,且研究成果被国家、省、市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所采纳或应用(以正式批复文件为准)。
6、科研项目、科研成果获奖和论文级别的认定,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7、学校将根据事业发展需要适时调整岗位聘用条件。
(三)争议与处理的有关规定
专业技术人员对聘用工作有异议的,可向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申诉须实名,且在公示期内提出。
备注:1、本方案由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2、本方案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一:教师系列岗位聘用条件
附件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考核标准
附件三:岗位竞聘申请表
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O一七年三月
附件一
教师系列岗位聘用条件
聘用教师系列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能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遵纪守法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一、正高级岗位的任职条件
(一)参加正高级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竞聘,其任职条件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二)正高级专业技术四级岗位的任职条件,按照河北省教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推荐条件的规定执行,即取得教授任职资格。
二、副高级岗位的任职条件
(一)五级岗位:
1.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在六级岗位已经聘满3年,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直接聘用五级岗位。
①省级以上(含省级,以下同)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以下同)。
②省级以上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教学成果三等奖以上。
③省级以上优秀教师、骨干教师。
④省级以上精品课负责人。
⑤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者。
⑥省级以上专利奖。
⑦市级以上(含市级,以下同)教学名师奖获得者、重点学科负责人及以上称号或奖励的。
2.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在六级岗位已经聘满3年,,可申报竞聘五级岗位。
(二)六级岗位:
1.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在七级岗位聘满3年,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直接聘用六级岗位。
①省级以上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
②省级以上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教学成果三等奖以上。
③省级以上优秀教师、骨干教师。
④省级以上精品课负责人。
⑤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者。
⑥省级以上专利奖。
⑦市级以上教学名师奖获得者、重点学科负责人以上称号或奖励的。
2.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在七级岗位聘满3年,可申报竞聘六级岗位。
(三)七级岗位:
副高级专业技术七级岗位的任职条件,按照河北省副教授(高级讲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推荐条件的规定执行,即取得副教授(高级讲师)任职资格。
三、中级岗位的任职条件
(一)八级岗位:
1.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在九级岗位聘满3年,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直接聘用八级岗位。
①市级以上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
②市级以上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教学成果三等奖以上。
③市级以上优秀教师、骨干教师。
④市级以上精品课负责人。
⑤享受市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者。
⑥市级以上专利奖。
⑦县级(市教育局级,以下同)以上(含县级,以下同)教学名师奖获得者、重点学科负责人以上称号或奖励的。
2.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在九级岗位聘满3年,可申报竞聘八级岗位。
(二)九级岗位:
1.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在十级岗位聘满3年,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直接聘用九级岗位。
①市级以上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
②市级以上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教学成果三等奖以上。
③市级以上优秀教师、骨干教师。
④市级以上精品课负责人。
⑤享受市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者。
⑥市级以上专利奖。
⑦县级以上教学名师奖获得者、重点学科负责人以上称号或奖励的。
2.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在十级岗位聘满3年,可申报竞聘九级岗位。
(三)十级岗位: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十级岗位的任职条件,按照河北省讲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推荐条件的规定执行,即取得讲师任职资格。
四、初级岗位的任职条件
(一)十一级岗位:
1.具备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在十二级岗位聘满3年,并符合下列任一条件者,可直接聘用十一级岗位。
①县级以上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
②县级以上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教学成果三等奖以上。
③县级以上优秀教师、骨干教师。
④县级以上精品课负责人。
⑤享受县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者。
⑥县级以上专利奖以上称号或奖励的。
2.具备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在十二级岗位聘满3年,可申报竞聘十一级岗位。
(二)十二级岗位: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十二级岗位的任职条件,按照河北省助教(助讲)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推荐条件的规定执行,即取得助教(助讲)任职资格。
备注:若相关政策调整,本岗位聘用条件相关内容自动调整。
附件二
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考核标准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已聘专业技术 职务资格 |
|
任职资格年限 |
|
具有专业技术 职务资格 |
|
取得现资格时间 |
|
积分统计 |
项目 |
赋分标准 |
分值 |
得分 |
专业技术工作年限 |
每参加专业技术工作1年赋0.5分 |
15 |
|
业绩 |
荣誉奖励 |
赋分标准同申报推荐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测评实施办法 |
20 |
|
科研成果 |
赋分标准同申报推荐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测评实施办法 |
15 |
|
论文论著 |
赋分标准同申报推荐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测评实施办法 |
10 |
|
年度考核 |
赋分标准同申报推荐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测评实施办法 |
20 |
|
班主任工作 |
赋分标准同申报推荐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测评实施办法 |
5 |
|
得分 |
|
测评 |
|
民主测评 |
10 |
|
考核小组考核 |
5 |
|
领导小组考核 |
得分 |
|
注:1.任职资格年限自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
2.其他各项均为任现职(层级或等级)以来至2016年12月底。
附件三
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竞聘申请表(等级晋升)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最高学历 |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专业,学制 年 |
最高学位 |
|
参加工作时间 |
|
专业技术工作年限 |
|
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及时间 |
|
任职资格年限 |
|
任现职期间因病事假、旷工等,扣除任职年限 |
|
现聘专业技术岗位及等级 |
|
竞聘专业技术 岗位及等级 |
|
任现岗位等级期间荣誉奖励情况 |
注明具体年度 |
任现岗位等级期间科研成果情况 |
|
任现岗位等级期间论文论著情况 |
提交论文网上查询页 |
任现岗位等级期间历年考核情况 |
注明具体年度 |
任现岗位等级期间担任班主任情况 |
注明具体年度(到学生处盖章) |
|
|
|
|
|
|
|
|
注:1、任职资格年限自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
2、其他各项均为任现等级以来至2016年12月底。
3、必须保证所填信息准确,并按时递交材料(另附所交材料清单)。
附件四
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竞聘申请表(层级晋升)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最高学历 |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专业,学制 年 |
最高学位 |
|
参加工作时间 |
|
专业技术工作年限 |
|
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及时间 |
|
任现职期间因病事假、旷工等,扣除任职年限 |
|
现聘专业技术层级 |
|
竞聘专业技术 层级 |
|
任现层级期间荣誉奖励情况 |
注明具体年度 |
任现层级期间科研成果情况 |
|
任现层级期间论文论著情况 |
提交论文网上查询页 |
任现层级期间历年考核情况 |
注明具体年度 |
任现层级期间担任班主任情况 |
注明具体年度(到学生处盖章) |
|
|
|
|
|
|
|
|
注:1、各项均为任现层级以来至2016年12月底。
2、必须保证所填信息准确,并按时递交材料(另附所交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