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党委关于开展2016年度“四项工作”自查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2016年度发展党员、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党内生活基本制度落实等三项工作(市直教育系统各院校自查“四项工作”不包含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生活补贴发放工作)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查重点
(一)发展党员工作
1.是否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建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内容,是否制定发展党员计划并严格落实,是否定期开展工作检查并向同级党委报告工作情况。
2.是否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员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5个阶段25个程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特别是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是否经过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备案是否及时规范;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讨论是否坚持票决,到会人数、赞成人数是否符合要求。
3.对新党员、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是否按要求落实,有无“变相收费”现象。
4.发展党员材料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基层党委或县级组织部门是否严格把关、规范管理,是否存在降低标准、违规发展党员的问题,责任追究的情况怎样。
(二)党费收缴管理工作
1.是否建立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各项制度,是否执行到位。
2.党员交纳党费和党组织上缴党费是否及时足额。
3.党费使用是否坚持集体研究决定,是否认真执行规定的5项范围,支出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4.学校党委是否将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作为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向党员大会或党代表大会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并每年向党员和基层党组织公示。党支部是否每年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5.党费账目设置是否齐全,是否专人负责并分设会计、出纳,党费是否单立账户并存入指定银行,账面科目金额与报表金额、账目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是否相符,党费档案是否完整、合规。
6.《党费证》是否按要求规范使用。
(三)党内生活基本制度落实工作
1.2016年我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整改进展情况;上一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2.党员领导干部是否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是否讲党课。
3.基层党支部是否按要求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做到全覆盖。
4.民主评议党员是否严肃认真,是否综合分析投票测评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确定等次,是否充分运用评议结果。
5.“三会一课”制度是否正常坚持,是否依据“党员活动日”开展“三会一课”,主题是否鲜明,党员参与是否积极踊跃。
6.《党支部工作手册》是否及时发放、收回并妥善保管,使用是否普遍,填写是否规范。
二、方法步骤
1.基层党支部自查。各基层党支部对“三项工作”进行检查总结,对照自查重点开展全面自查。
2.校级党委抽查。学校党委对下属基层党支部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3. 迎接市教育党委抽查。市教育党委根据所属单位抽查比例不低于50%。抽查对象选取要按照比例合理确定好、中、差。
4.迎接省市复查。6月初起,市委组织部将结合基层党建重点任务验收工作对“四项工作”自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抽查比例不低于30%,省委组织部将适时进行督查。
三、有关要求
1.各基层党支部要切实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统筹安排,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开展自查,并在自查的基础上完善相关备查材料,发现问题彻底整改,不留死角。
2.各支部的自查工作务于5月12日前完成,并将专题自查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上报组织人事处。专题报告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问题不足以及整改措施和建议等。
中共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