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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唐山市人才项目资助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18-11-27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专家服务基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唐山市委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凤凰英才”计划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的意见(试行)》文件精神,加快培育创新创业人才,根据《唐山市人才项目资助管理办法(试行)》,从2019年起,开展唐山市人才项目资助计划,现就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我市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产品研发、人才培养和企业培育等工作的各类创新创业项目。主要包括:

(一)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省“百人计划”人选等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

(二)省“三三三人才工程”各层次人选(含不在管理期的人选)创新创业项目;

(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在站博士、专家服务基地服务专家等人才平台创新项目;

(四)留学归国人员在我市创办企业或科技创新的项目;

(五)高技能人才在解决生产性关键难题,优化生产工艺和流程等方面的技术革新项目;

(六)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在各领域破解关键技术和制约学科发展瓶颈的创新项目。

(七)符合我市产业发展需求的其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

申报人年龄需在50周岁以下,且为所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已获资助的项目,不在受理范围。

获得市级资助的优秀人才项目,将根据省“三三三人才”培养工程项目、博士后择优资助项目、留学回国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的条件,择优向省人社厅推荐省级项目资助支持。

二、资助经费及待遇

(一)资助经费。对申报并通过专家评审确定的人才项目,按重点资助、一般资助、小额资助三个类别分别给予资助。

(二)配套支持。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给予配套资金支持,在工作场所、生活条件、家属安排等方面可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

(三)受资助项目列入市级资助计划,在职称评审时按市级研究课题对待。

三、申报有关事项

(一)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内容准确、完整,经费预算合理。具体包括:

1.各单位综合申请报告1份;

2.《申请唐山市人才项目资助经费人选情况一览表》(附件1)一份;

3.2019年度唐山市人才项目资助经费申请表》(附件2)一式四份;

4.有关证明材料:身份证、专家证书或批文等复印件各一份;

5.申报表格电子文档(用Word软件制作);

6.申请者所在单位提供的“单位用户名、开户银行、行号、账号”并加盖单位财务部门印章。

(二)申报评审程序

1.申报程序。申报工作原则上按照属地原则进行,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各单位审核后,由所在地人社部门上报市人社局(市直单位由主管部门上报)。

2.评审程序。市人社局对收到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邀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议并提出建议资助项目和资助额度。

3.根据《唐山市人才项目资助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凡获得经费资助者应与市人社局签订《唐山市人才项目任务合同书》,按照要求使用项目资助经费,履行合同责任,按时完成研究目标。

四、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要在辖区、单位广泛发动,使人才项目资助政策得到大力宣传,引导满足条件的各类人才积极参与申报。

(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坚持好中择优的原则,将人才项目资助申报工作与吸引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结合起来,重点围绕加快构建“4+5+4产业体系,着力抓好科技创新、转型升级领域人才项目的推荐申报,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质量。

(三)各单位申报材料务于20181231日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315-2803145

联 系 人:谢文平

电子邮箱:ts2802781@126.com

 

附件:1.申请唐山市人才项目资助经费人选情况一览表

2.2019年度唐山市人才项目资助经费申请表

 

 

          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