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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推荐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优秀教师人选的办法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24-06-14

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推荐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优秀教师

人选的办法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优秀教师评选表彰筹备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优秀教师推荐评选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推荐范围和名额

评选范围:我校专任教师,即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的人员近5年有新的突出贡献的,可以推荐。

推荐名额:推荐1人(虚指标)

二、评选推荐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教师的良好形象,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作为推荐对象: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使课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向同行;

3.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显著,起到突出的示范引领作用;

4.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敬重学问、关爱学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卓著起到突出的模范带头作用;

5.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且成果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推荐要求

推荐人选必须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并承担额定教学工作量。教授、副教授参评,必须在本、专科教学工作中有突出成绩,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突出“做中教、做中学”的骨干带头教师。中层及以上干部不得申报。

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标准、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把践行教育家精神作为价值导向,把思想政治表现、人才培养实绩和一贯贡献情况作为衡量标准,特别是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推荐的根本标准,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推荐的首要条件,凡政治上不合格或师德师风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群众公认、名副其实。推荐人选个人要事迹突出,真正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四、评选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部门推荐

1.个人申报:符合评选推荐条件的教师自愿向本部门申报参评。

2.部门推荐:每个部门可推荐1名教师参评。

申报人填写《推荐申报表》,由各部门核实材料真实性,确定推荐人选,并于617日上午11:00前以部门为单位将报名表纸质版盖部门章上报组织人事处(正心楼524房间),逾期未报视为放弃推荐。

(二) 征求意见,逐项核实

组织人事处汇总各部门推荐人选,在征求学校纪检、公安等部门意见后,组织合格人选进入推荐环节。

(三) 评委会述职赋分

评委会由学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1人)组成。涉及本人或家属参评的回避。参评人进行不超3分钟的个人述职评委按参评人述职及现实表现赋分,赋分标准为80-100分,学校领导的分值占60分,各部门负责人的分值占40分,两组核算时分别去掉10%最高分和10%最低分。

(四)党委会审批

党委会根据推荐人选得分情况进行审议,确定我校推荐人员。

(五)公示

通过组织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六)组织上报

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四、时间安排

1、报名、部门初评:各部门组织初评,于6月17日上午11:00前将推荐人选报组织人事处。

2、个人述职:617日下午3:00,行政楼547会议室。

3、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人选上报。

咨询电话:5116621

附件:参评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优秀教师报名表

 

 

2024年614


附件:

参评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优秀教师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学历


申报类别


主要事迹

上报前交典型事迹材料一份(电子版),字数控制在800字以内,要求内容准确真实、语言规范流畅(A4纸、题目小号二黑体、正文三号仿宋体、单倍行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