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推荐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优秀教师
人选的办法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优秀教师评选表彰筹备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优秀教师推荐评选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推荐范围和名额
评选范围:我校专任教师,即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的人员近5年有新的突出贡献的,可以推荐。
推荐名额:推荐1人(虚指标)。
二、评选推荐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教师的良好形象,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作为推荐对象: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使课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向同行;
3.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显著,起到突出的示范引领作用;
4.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敬重学问、关爱学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卓著,起到突出的模范带头作用;
5.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且成果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推荐要求
推荐人选必须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并承担额定教学工作量。教授、副教授参评,必须在本、专科教学工作中有突出成绩,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突出“做中教、做中学”的骨干带头教师。中层及以上干部不得申报。
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标准、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把践行教育家精神作为价值导向,把思想政治表现、人才培养实绩和一贯贡献情况作为衡量标准,特别是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推荐的根本标准,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推荐的首要条件,凡政治上不合格或师德师风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群众公认、名副其实。推荐人选个人要事迹突出,真正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四、评选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部门推荐
1.个人申报:符合评选推荐条件的教师自愿向本部门申报参评。
2.部门推荐:每个部门可推荐1名教师参评。
申报人填写《推荐申报表》,由各部门核实材料真实性,确定推荐人选,并于6月17日上午11:00前以部门为单位将报名表纸质版盖部门章上报组织人事处(正心楼524房间),逾期未报视为放弃推荐。
(二) 征求意见,逐项核实
组织人事处汇总各部门推荐人选,在征求学校纪检、公安等部门意见后,组织合格人选进入推荐环节。
(三) 评委会述职赋分
评委会由学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1人)组成。涉及本人或家属参评的回避。参评人进行不超3分钟的个人述职,评委按参评人述职及现实表现赋分,赋分标准为80-100分,学校领导的分值占60分,各部门负责人的分值占40分,两组核算时分别去掉10%最高分和10%最低分。
(四)党委会审批
党委会根据推荐人选得分情况进行审议,确定我校推荐人员。
(五)公示
通过组织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六)组织上报
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四、时间安排
1、报名、部门初评:各部门组织初评,于6月17日上午11:00前将推荐人选报组织人事处。
2、个人述职:6月17日下午3:00,行政楼547会议室。
3、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人选上报。
咨询电话:5116621
附件:参评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优秀教师报名表
2024年6月14日
附件:
参评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优秀教师报名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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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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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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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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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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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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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
上报前交典型事迹材料一份(电子版),字数控制在800字以内,要求内容准确真实、语言规范流畅(A4纸、题目小号二黑体、正文三号仿宋体、单倍行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