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培训1
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的有效途径。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
一、组织生活的内容
组织生活是党的生活的一部分,主要包括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是依托党小组、党支部通过各种形式开展的活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大致包括以下内容:
1、进行党员教育。主要是对党员进行党的性质、宗旨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党风党纪教育。
2、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主要是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研究解决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3、发扬党内民主。主要是让党员参与党内各项事务的管理,充分发挥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是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
4、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这是解决党内矛盾,清楚各种错误思想的侵袭,保持党的肌体纯洁健康的有力武器,也是历来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
5、发展党员。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又一项重要内容。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培养考察的具体措施。都可以在组织生活内讨论、分工、落实和检查。
6、处理违纪党员和不合格党员。对违纪党员和不合格党员进行党纪处理和组织处理,是保持党组织的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的组织保证,这些问题处理一般要经过支部大会全体党员讨论决定。
7、学习业务知识,开展有益活动。组织党员结合单位实际学习有关技术、业务知识,提高党员的文化业务素质,也是新形势下党的基层组织生活的一项重要内容和要求。通过多种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为提高党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创造条件。
二、组织生活的形式
党的组织生活就其内容来讲必须具有政治性、思想性、原则性和针对性;就其形式来讲,则应力求灵活多样、生动活泼、富有实效。组织生活的形式大致概括为:
1、理论灌输式。这是正面教育的方法。常用的方法有学习、传达、党课、讲座、讨论等。
2、思想汇报式。这是党组织了解党员思想和工作的一种方法。目的是要党员牢记党员标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它体现了组织生活会的管理和监督职能。
3、民主生活式。民主生活是组织生活的一项制度,也是组织生活的一种形式。通过民主生活,党员相互之间开诚布公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真理,修正错误,达到团结一致的目的。
4、节日教育式。党支部要选择有教育意义的纪念日,运用各种形式,在组织生活会上对党员进行教育,使党员进一步树立理想,坚定信念,牢记宗旨。
5、典型示范式。树立先进典型,启发和引导党员学先进、找差距;利用反面典型使党员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这都是党的组织生活会的有效形式。
6、民主讨论式。通过对重大问题民主讨论、一事一议、献计献策等形式,发挥和调动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7、调查研究式。通过典型调查、抽样调查、个别调查、民意测验等形式,使党员对某些问题或理论加深理解,提高认识。
8、义务劳动式。通过公益性的社会服务和义务劳动来教育党员和体现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9、评比竞赛式。通过知识竞赛、活动竞赛、劳动竞赛等形式,调动党员的积极性,形成一种人人向上、不甘落后的局面。
10、寓教于乐式。通过组织文体活动、电化教育等形式,生动活泼地开展组织生活。
11、联谊活动式。支部与其他支部或与党外群众一起开展联谊活动,起到相互交流,相互促进的作用。
12、自我教育式。组织党员根据党性原则和党的要求,对自己进行自我评价,肯定优点,找出差距,以求得自我更新,自我发展。
13、红色圣地参观学习式。组织党员到井冈山、遵义、延安、西柏坡等革命圣地参观学习,以激发党员发扬革命传统、争取更大光荣的斗志。
三、组织生活的职能
1、组织生活的政治职能。党的组织生活要体现党的先进性和政治核心作用。发挥组织生活的政治职能,一是要密切联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开展活动;二是要充分体现党的团结凝聚群众的作用,立足党内,辐射群众;三是要保证本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要纠正组织生活与本单位具体工作任务相分离的倾向。
2、组织生活的教育职能。组织生活必须把思想教育作为首要任务,把解决从思想上入党作为根本任务,把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作为基本要求。发挥组织生活的教育职能,一是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梦教育;二是加强党章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三是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四是加强业务知识和职业技能教育。
3、组织生活的管理职能。组织生活是党员管理的一种基本形式,是增强党的团结和战斗力的一个基本环节。发挥组织生活的管理职能,一是要“严”字当头,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格考核;二是要未雨绸缪,变消极被动的事后补救为积极主动的事前预防,防患于未然;三是组织生活要有明确的目的性,每次都应有针对性地解决一两个实际问题。
4、组织生活的监督职能。党章规定,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组织生活发挥监督职能,应着重放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要监督党员和党的干部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二是要监督党员和干部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防止以权谋私和滥用职权;三是要监督党员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克服和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四是要监督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和正确形式民主权利。